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10   浏览:225

苏教职〔202012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苏教职﹝2018﹞9号)精神,现将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18级学生。现代职教体系“3+3”、“3+4”试点项目的2018级学生均须参加考试。

2.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是否参加考试,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3.已参加过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可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4.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及时间安排

2020年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209月,考试时间为202011月。具体考试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有关考务细则另行印发。

三、考试内容及组织形式

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技能三部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思想政治(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语文、数学、英语4门课程考试,实行省级统考(修订的思想政治、英语课程考纲见附件5)。

专业基础理论:考核专业类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及其应用。按29个专业类组织实施专业基础理论考试(见附件1),全部实行省级统考。

专业基本技能:考核专业类通用技能和基本职业规范。23个专业类在经认定的标准化技能考点实行省级统考(2020年新开考的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类专业基本技能考试大纲见附件4),其他 6个专业类技能考试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见附件1)。

四、考试形式及时长、分值

1.公共基础知识:思想政治、语文、数学采取笔试形式。英语采取计算机考试形式。思想政治、数学考试时长为75分钟,语文考试时长为90分钟,英语机考时长为60分钟。各课程满分均为100分。

2.专业基础理论:采用计算机考试形式,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新开考、新合并的专业类专业基础理论考试大纲见附件3

3.专业基本技能:技能考试形式及时长详见各专业类基本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2)。农林牧渔类、机械类、会计类、导游服务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商务营销类等7个专业类今年试行300分技能考试方案,其余专业类实行100分技能考试方案。

五、考试成绩认定、转换及应用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

公共基础知识分课程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成绩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成绩长期有效。

2.学业水平技能考试成绩的转换

学生在校期间如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全国行业协会组织的职业(执业)资格鉴定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者在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其技能成绩认定为“合格”。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用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和高等院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管理与保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考务组织管理与实施,负责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发布成绩等。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负责相关工作具体实施。中职学业水平考试专业类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考点建设技术指导、有关人员培训、考试设备调试等工作。各设区市按省统一部署设置考场、考试时间、考场条件、考试指令、考场管理等,切实加强质量管理、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提高考试的效度和信度。

2.各地、各校要健全学业水平考试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及分工,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统筹组织做好区域内标准化考点建设,指导承担多个专业类考试的学校统筹做好标准化考点有关通用基础设施、服务器等建设。加强对考生防疫安全、交通安全、考试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健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整个考试过程安全顺利。

3.保障考试经费。各设区市设立专项经费,保证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实施。



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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